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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话录之二(太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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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 0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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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文哲老师
风险管理系列文章之实践篇.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话录(之二)
---浅谈基于风险的隐患排查治理
太文哲
    自昊奇、安泉两位神人第一次华山论道后,再次坐在一起。
昊奇:教授好,多日不见如隔三秋,今日又可洗耳恭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喜悦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安泉:打住。安全工作贵在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不宜信口开河,华而不实。咱们直入主题吧。
昊奇:收到。记得咱们上次谈到如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问题,并触及企业、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如何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宏大课题。个人建议咱们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今天探讨一些具体问题如何。
安泉:很好,这就是问题导向。咱们连接上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什么”、“排查治理什么”,今天继续讨论“如何排查治理”的问题。这里首先涉及三个基本问题:谁、为什么、如何排查治理。总体而言,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有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三方,咱们分别讨论。
昊奇:您说的主体是指主体责任或责任主体吗?
安泉:不是。主体是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即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企业、政府、社会组织分别承担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非全部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是指主要责任,我们常说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而非全部责任;责任主体则是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没有违法违约就无所谓责任主体。可见,主体、主体责任、责任主体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昊奇:明白,请继续。
安泉:既然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咱们今天就先从企业谈起。有人会问,企业本来是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社会经济组织,为什么非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可呢。生产经营与安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不容置疑,已被无数生产安全事故所证实,无需赘述。在此只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企业好比人体系统,安全则是人体中的微量元素,看不见摸不着,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强大生物科学作用,如:锰能刺激免疫器官细胞增值,锌直接参与免疫功能,硒则可以直接杀伤癌细胞等,如果缺乏或没有这些微量元素,人体将会得病甚至直接死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正是评估和管理这些微量元素的工作,其重要性当然不言而喻,对此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位,否则后续工作无从谈起。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能听到一些企业高层愤愤不平的论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就是为了应付政府检查,为了给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商机才做的么。恕我直言,如果这些人经历了河北盛华“11.28”、江苏响水“3.21”、河南义马“7.19”等事故,肯定无心这种奇谈怪论了。不过那样不免代价太高,我们不希望一个个黑天鹅甚至灰犀牛事件来做冷血无情的反面教材,更期望企业管理层能有理性客观的认识,主动去突破墨菲定律的魔咒,把安全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昊奇:您直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认同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先决条件,阐明安全领导力对企业安全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您一贯倡导的抓住事物主要矛盾,突出重点的方法论。
安泉:是的。从源头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牛鼻子,同时要在系统轮的指引下,点面结合,敏锐洞察要害所在。
昊奇:源头、关键少数、系统论、敏锐洞察… …越来越有味道了,请您具体展开说明。
安泉:通过前面的铺垫,现在开始正式进入“如何科学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问题。前不久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指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其中两个关键词:双重预防机制、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高度概括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
昊奇:记忆犹新。双重预防机制—五段锦、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对象。明白了,您说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方法就是:用五段锦来排查治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
安泉:是的。以风险管理五段锦(即风险辨识、评价、管控、验证、治理)为基本方式,实现对生产经营活动全周期(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全要素)的系统性风险管理,这就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部方法论。

下面通过两张逻辑图来具体说明。

微信截图_20190902091649.png

图一展示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程序,即针对任何一个具体风险隐患而言,都可以通过辨识、评价、管控、验证、治理等五步流程来排查治理。这一程序在讨论“是什么”的问题时已有全面论述,今天不再重复。关键在于因现实情况是动态的,所以决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到处使用五步流程,必须根据实际状态和需求灵活应用。如:可以从原始的风险辨识开始,也可从效果验证开始,甚至对直观的失控风险直接加以管控治理。例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将“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中列出的工艺、设备”列为重大隐患。企业无需针对涉及到的工艺或设备进行辨识、评价、管控(权威专家和部门已经做出充分辨识评估并判定:风险不可控,需直接消除),只要对照原安监总局发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查找验证本企业是否存在这种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可以了。
昊奇:好厉害,看来有了这个程序图,就可全面掌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法了。
安泉:也不尽然,现实往往复杂得多。针对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已有全面论述,在此不赘述。只想结合实际强调两点,以纠正企业容易出现的偏差。第一,未形成系统运行。经常看到企业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全割裂开来,分别作为两个毫不相干的工作孤立进行,没有形成有机统一体。其结果往往是在企业有限资源束缚下,根本力不从心,最终只能形成两张皮、流于形式。第二,没有层次,重复劳动。目前在役化工企业的绝大部分固有风险及管控,都是经过专业严密的规划、设计、建造、诊断、评价、审核等辨识评价程序后给出的有效措施,根本无需企业从头、地毯式再走一遍流程(企业也无此能力),只要做到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安全生产信息提供的风险管控措施,定期验证管控效果并持续管理和改进即可。常听到某某企业沾沾自喜表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辨识出了几千个、甚至上万个风险”时,无可奈何之余,更担心那些真正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不可接受风险是否得到了有效管控和治理。
昊奇:理解您的担心。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资源过渡分散、不能形成集团作战、战线拉得过长等都是兵家大忌,会严重影响作战效果不说,甚至可能遭到毁灭性打击。
安泉:是啊。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是科学理论,但只适用于低速、宏观、弱引力系统,而不适于高速、微观、强引力。再好的工具,也在于实事求是地合理运用,绝不能本本主义、教条主义。
昊奇:从图一看到,有理论,有方法,又是一个自洽的闭环系统,看来您已经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到管理体系的高度了。

安泉:不能说已形成完整的体系,只是系统论的具体运用吧。咱们再继续看第二张图,可能会更明朗一些。

微信截图_20190902091728.png

图二由4个圆构成,从中心的风险管理,层层向外辐射,依次为二环:安全领导力、组织职责、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三环:变更管理;四环:从相关方、研发规划到应急管理、装置拆除等。根据从核心到外围环环相套的形状、从核心到各环的依次散射方式、每个环上的要素顺序和箭头指向等,图二的总体逻辑关系如下:第一、圆心的风险管理(即五段锦)是整个系统的核心要素,其他要素都以此为根本方法论;第二、二环上的安全领导力、组织职责、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等是做好其他工作的4个前提要素,其中安全领导力是神经中枢,处在最高端,安全生产信息则是所有相关信息的集会处,是安全生产的耳目;第三、变更管理一个要素就占据了整个三环,说明其独一无二的特殊性,即二、四环上的每个要素在变化时,都要对其采取基于风险的变更管理,以有效辨识管控任何变化所带来的新风险;第四、四环上的从相关方到装置拆除等各要素,既是生产经营活动全周期各环节的展示,更是需要排查治理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专业要素;第五:整体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形成了环环相扣、彼此关联、闭环自洽的有机统一体。至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貌,已完整地展现出来。
昊奇:哇,神奇。简直是河出图,洛出书,安泉出太极啊!
安泉:别夸张。这毕竟还是粗线条的方法论,只是一个原则流程图,在现实工作中,还有诸多关键细节需要辨明、厘清、捋顺,以在实践中能够最合理地应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中,给出了对每个要素的详细分解和细致入微的排查治理内容。在此最想提醒企业的是,切忌全套照抄照搬,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一切以防范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为导向,以我为主,高效灵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昊奇:教授,非常感谢。今天从宏观系统的角度,彻底搞清了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同时如您指出,现实中还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我这里就积攒了不少热点和难点问题,期待有机会持续深入探讨。
安泉:会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咱们下次继续。

昊奇:期待,期盼。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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